长刺节论六十一
素问悬解
长刺节论六十一
作者:清·黄元御  |  字数:2555  |  更新时间:2022-09-03 10:39:23

  刺家不诊,听病者言,在头头疾痛,为针之,刺至骨,病已止,无伤骨肉及皮。皮者,道也。

  刺家不诊,听病者言而用针。在头头疾痛,为针之,刺至骨,病己止,无伤骨肉及于皮毛。皮毛者,营卫输泄之道也。

  阳刺入一,傍四处,治寒热。深专者,刺大脏,迫脏刺背,背俞也,迫脏刺之脏会。与刺之要,发针而浅出血,腹中寒热去而止。

  《灵枢·官针》:五曰阳刺,阳刺者,正内一,傍内四,而浮之,以治寒气之博大者也。阳刺入一,正内一也,傍四处,傍内四也,正入一针,傍内四针,以治寒热也。寒热之深专者,刺其大脏所通之处。大脏,脾脏也。寒热深专,迫近五脏,则刺背俞。寒热迫脏,又或刺之脏会,脏会季胁,《难经》语。脾之募在季胁之端,是厥阴之章门也。五脏之俞在背,募在腹,独刺脾募者,脾为五脏之长,所谓大脏也。与刺募俞之要,发针而浅出其血,令其腹中寒热去而止也。

  治腐肿者刺腐上,视痈小大深浅刺,刺大者多血,小者浅之,必端内针为故止。

  治痈疡腐肿者刺其腐上,视痈之小大浅深刺之。刺大者深之,多出其血,小者浅之,少出其血。必端正内针,以中病为故而止。

  病在少腹,有积,刺皮(骨盾)以下,至少腹而止,刺挟脊两傍四椎间,刺两髂髎季胁肋间,导腹中气热下已。

  病在少腹,有积聚,刺皮(骨盾)以下,至少腹而止,字书无“(骨盾)”字,新校正谓为“(骨舌)”字之讹。(骨舌),骨端也,皮(骨舌)以下,至于少腹,谓自肋骨之端,下当少腹,正直足厥阴之急脉也。刺挟脊两傍四椎间,足太阳之厥阴俞,脉要精微论:心为牡脏。小肠为之使,故曰少腹当有形。心主与心同气,是以少腹有积,厥阴俞亦主之也。刺两髂髎季胁肋间,腰骨曰髂,两髂髎谓足少阳之居髎,季胁肋间谓足少阳之京门,并刺二穴,导引腹中热气下行而已。

  病在少腹,腹痛,不得大小便,病名曰疝,得之寒,刺少腹、两股间,刺腰髁骨间,刺而多之,尽炅病已。

  病在少腹,腹痛,不得大小便,病名曰疝。得之水寒而木郁,木郁贼土,不能疏泄水道,故腹痛,不得大小便。刺少腹,泻少阴厥阴之寒。刺两股间,泻太阴阳明之湿。刺腰髁骨间,泻太阳寒水之寒。刺而多之,令其少腹尽炅,而病已也。

  病在肌肤,肌肤尽痛,名曰肌痹,伤于寒湿,刺大分小分,多发针而深之,以热为故,诸分尽热病已止。无伤筋骨,伤筋骨痈发,若变。

  病在肌肤,肌肤尽痛,名曰肌痹,此缘伤于寒湿。刺肉之大分小分。多发针而深刺之,以热至为故,俟其诸分尽热则病已止。无伤其筋骨,伤筋骨则痈疡发作,或若变生他病也。

  病在筋,筋挛节痛,不可以行,名曰筋痹。刺分肉间筋上为故,不可中骨也。病起筋炅,病已止。

  病在筋,筋挛节痛,不可以行,名曰筋痹。刺分肉之间筋上受痹之处为故,不可中骨也。病起则筋炅,病已则止针。

  病在骨,骨重不可举,骨髓酸痛,寒气至,名曰骨痹,其道大分小分,深者刺无伤脉肉为故,骨热病己止。

  病在骨,骨重不可举,骨髓酸痛,寒气常至,名曰骨痹。其内针之道,在肉之大分小分,深者刺无伤脉肉为故,骨热病已而止。

  病在诸阳脉,且寒且热,诸分且寒且热,名曰狂,刺之虚脉,视诸分尽热病已止。

  病在诸阳脉,表闭阳郁,令人且寒且热,诸分分部。且寒且热,名曰狂。刺之阳虚之脉,以致其气,视诸分尽热,阳气外达而病已乃止。

  病初岁一发,不治月一发,不治月四五发,名曰癫病,刺诸分诸脉。其无寒者,以针调之,病已止。

  病初岁一发,不治月一发,不治月四五发,名曰癫病。刺诸分部诸脉,以泻其寒。癫病因于水寒。其无寒者,以刺调之,病已而止。

  病风且寒且热,炅汗出,一日数过,先刺诸分理络脉,三日一刺。汗出且寒且热,百日而已。

  病风且寒且热,炅汗常出一日数过,先刺诸分理之络脉,三日一刺。其汗出且寒且热,百日而已。

  病大风,骨节重,须眉堕,名曰大风,刺肌肉为故,汗出百日,刺骨髓,汗出百日,凡二百日,须眉生而止针。

  病大风,骨节重,须眉堕,名曰大风。即癞风。刺其肌肉,汗出百日,刺其骨髓,汗出百日,凡二百日,须眉已生而止针。

  风伤卫气,闭其营血,郁生内热。营热外发,则为疹点。营热不达,隐见皮里,乃生癞风。汗出热泄,则病愈矣。

  灸寒热之法,先灸项大椎,以年为壮数,次灸橛骨,以年为壮数,巅上一灸之,视背腧陷者灸之,举臂肩上陷者灸之,两季胁之间灸之,腨下陷脉灸之,外踝上绝骨之端灸之,外踝后灸之,足小指次指间灸之。

  大椎,督脉穴,在项后。以年为壮数,年几岁则用几壮。橛骨,尾骶骨也。巅上一,督脉之百会也。背腧陷者,足太阳之背俞下陷者也。举臂肩上陷者,手阳明之肩髃也。两季胁之间,足少阳之京门也。腨下陷脉,足太阳之承筋也。外踝上绝骨之端,足少阳之阳辅也。外踝后,足太阳之昆仑也。足小指次指间,足少阳之侠溪也。

  缺盆骨上,切之坚痛如筋者灸之,膺中陷骨间灸之,掌束骨下灸之,脐下三寸关元灸之,毛际动脉灸之,膝下三寸分间灸之,足阳明跗上动脉灸之,犬所啮之处,即以犬伤法灸之,灸之三壮,伤食灸之。凡当灸二十九处。不已,必视其经之过于阳者,数刺其俞而药之。

  缺盆骨上,切之坚痛如筋者,此足少阳之上逆,欲作瘰疠,故生寒热,灸之经瘀散布,则寒热去矣。膺中陷骨间,任脉之天突也。掌束骨下,手少阳之阳池也。脐下三寸关元,任脉穴也。毛际动脉,足阳明之气街也。膝下三寸分间,足阳明之三里也。足阳明跗上动脉,冲阳穴也。犬啮伤食,皆发寒热,是以灸之。犬伤即灸犬伤之处,伤食则灸阳明之经穴。凡当灸者,二十九处。不已,必视其经之过于阳盛者,数刺其俞,随其所宜而药之也。此二段旧误在骨空论。

  故曰:病之始起也,可刺而已,其盛,可待衰而已。故因其轻而扬之,因其重而减之,因其衰而彰之,其高者因而越之,其下者引而竭之,其慓悍者按而收之,其实者散而泻之,中满者泻之于内,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,其在皮者汗而发之,血实宜决之,气虚宜掣引之。阳病治阴,阴病治阳,审其阴阳,以别柔刚,定其血气,各守其乡。此段旧误在阴阳应象论中。

  因其轻而扬之,泻之于表也。因其重而减之,泻之于里也。因其衰而彰之,补其虚也。高者因而越之,散之于上也。下者引而竭之,驱之于下也。慓悍者按而收之,使之内敛也。实者散而泻之,使之外泻也。中满者泻之于内,去其郁也。其有外邪者渍其形以为汗,通其经也。其在皮者汗而发之,泻其表也。血实宜疏决之,行其瘀也。气虚宜掣引之,致其气也。阳病治阴,阴病治阳,缪刺也。审其阴阳,以别柔刚,定其血气,各守其乡,则刺有纪度,而不乱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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